【案情概要】
原告白全贵系山西省太原市某村民,在武家庄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及房屋。“因武家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原告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2015年8月3日,原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向被告申请公开原告房屋所在地“武家庄城中村改造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被告既未向原告公开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也未给给原告任何答复。原告认为被告的不作为行为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及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太原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风采】
北京冠领拆迁纠纷维权律师事务所在行政诉讼领域有这丰富的办案经验,本所任战敏律师、赵间东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认真研究案情并拟定了办案思路。因为本案原告已向被告太原市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被告未予回复。所以原告提出5项证据证明向被告做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证明以及相关文件证明被告有义务向原告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据。
【案件意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原告向被告申请公开涉及其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符合法律规定。被告太原市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白全贵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为违法。被告太原市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原告白全贵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予以回复,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