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
昆明春城敬老院起诉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一案,其不服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昆立行初字第1号不予受理的行政裁定,委托北京市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向云南省GJ人名法院提起上诉。
【办案风采】
本所律师在对该案进行充分的调研之后,认为一审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错误的。不论是原告、被告、事实理由还是受案范围,本案都属于一审法院管辖。
【案件意义】
经云南省GJ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之后,其作出裁定:撤销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昆立行初字第1号行政裁定,同时本案交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在本案的处理过程中,北京市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做了许多证明工作,Z终将一审法院的裁定推翻。这对于当事人来说维护了其诉讼的权利,给予其通过法律来维权的机会;对于社会来说,增加了公民通过法律与行政主体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做斗争的信心,有助于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推动了依法治国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