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不合理的拆迁补偿,企业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晨光漫过村庄错落的屋顶,给沈先生的厂房镀上一层温暖的金纱。沈先生站在办公楼的落地窗前,内心满是欣慰。谁能想到,这片承载着他创业梦想与半生心血的土地,即将被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波席卷。那么,面对不合理的拆迁补偿,企业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1998年,怀揣着炽热创业梦想的沈先生,毕业后回到吉林通化,与当地镇行政机关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顺利取得130亩土地。彼时的土地上杂草丛生,沈先生却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的模样:整齐的厂房、忙碌的生产线、繁荣的家乡。转让期限明确至2030年,这不仅是一份协议,更是他对这片土地、对家乡发展的坚定承诺。
此后的日子里,沈先生像呵护孩子般悉心经营着这片土地。一幢幢库房及附属设施拔地而起,总面积逾万平方米。然而,2024年11月,当地启动拆建腾地项目,沈先生的企业用房被列入其中。令人费解的是,镇行政机关并未对企业建筑妥善处置,而是将精力放在与沈先生的公司反复交涉上,试图让其“自愿拆除”。
次月,镇行政机关向沈先生的公司发出一份《告知》,宣称要将公司区域内的“无手续房屋”予以拆除,要求公司配合。沈先生攥着这份告知书,手都在颤抖,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合法建设的厂房,怎么就成了违建?仅仅过了一天,镇行政机关委托的拆除公司就迅速进场,挖掘机的轰鸣声中,沈先生耗费心血建立的上万平米厂房,在短时间内被夷为平地。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而在本案中,镇行政机关未遵循法定程序,且在未充分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强制拆除,显然属于违法行为。沈先生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镇行政机关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并对其违法拆除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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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