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湖北黄冈自家房诉履行补偿安置职责案助复议成功
2024年初,湖北黄冈孙先生的房屋因高压线建设被划入征收范围,与征收部门就补偿金额发生争议后,对方便未再推进补偿事宜。2024年底,孙先生委托冠领律师维权。律师通过行政复议,有效借助上级机关的行政决定督促征收部门积极履职,解决孙先生的补偿问题。
2024年3月,当地村委会召开拆迁动员会,孙先生方知自家房屋被列入高压线建设项目征收范围。经评估机构评定,其房屋补偿款定为21万余元。因补偿过低,孙先生要求提高补偿未果,补偿事宜就此陷入停滞。同年年底,孙先生求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冬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根据处理类似案例的经验,首先代理孙先生向征收部门提交了正式的安置补偿申请,但限期未收到答复。2025年3月,律师代理孙先生启动行政复议程序,请求征收部门根据孙先生的补偿申请,履行法定职责。征收部门辩称房屋估值结果公正,孙先生索要补偿过高,其已全面履行职责。
冠领律师依据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法律规定,强调征收部门负有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的法定职责,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也应当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在双方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针对孙先生的安置补偿申请,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对其申请作出回复。本案征收部门既未回复孙先生的补偿申请,也未作出补偿决定,明显存在行政不作为。
2025年5月,复议机关采纳冠领律师的意见,作出复议决定,责令征收部门限期对孙先生的补偿安置申请作出答复并依法对其作出征收补偿安置决定。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