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湖南邵阳安置房位置变更决定纠纷案复议成功
湖南邵阳被征收人宁先生在签订补偿协议后,因安置房位置变更与征收部门产生纠纷,房屋被强拆且收到强制性的安置决定。宁先生不服,委托冠领律师提起行政复议后,2025年5月征收部门的安置决定被撤销并被责令限期重新处理。
宁先生在湖南邵阳某地有一处房屋,2013年因城市路网建设项目被征收。按照原本补偿协议约定,宁先生本来可以得到某路沿线一线门面。但后因政策调整,安置房的地点变更为某镇的一个小区。宁先生对安置位置的变更持有异议,始终不同意搬迁。2023年5月他的房屋被强制拆除。2025年1月,他收到征收部门强制下发的《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
宁先生认为该决定书存在诸多问题,损害自身权益,遂委托冠领律所维权。许大军律师接案后,向上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决定书并责令重新作出补偿安置决定。
复议过程中,冠领律师深入剖析案件细节,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充分论证。律师指出,涉案《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中房屋结构补偿、室内装修补偿等标准,均低于2022年起施行的最新地方规定,未适用现行有效补偿标准;安置地从原一线门面调整至安置小区,未考虑区位、地段差异导致的价差并予以补偿;同时,在宅基地面积认定、过渡费计算及补偿利益利息等方面,存在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
律师援引《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规定,强调征收部门的行政行为违反法律原则,严重损害了宁先生的合法权益。
2025年5月,上级部门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认定征收部门作出的《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适用依据不合法,作出撤销该决定书的决定,并责令其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依法重新作出处理。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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