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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山东潍坊履行补偿职责纠纷案获行政复议支持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9-22 16:40:39 字体: [ ]

  2021年,山东潍坊张先生因房屋受高速高架桥影响欲寻求补偿,主管部门却拒不履职。为维权,他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2025年8月,经冠领律师代理张先生提起履职申请与行政复议申请,主管部门的不予补偿回复被撤销,并被责令重新处理。

  2021年,山东潍坊的张先生从同村村民处购置了一套房屋,该房屋位于高速高架桥北侧15~20米处。因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存在塔吊坠物风险,通车后又长期受噪音侵扰,房屋已形成明显安全隐患,张先生遂向主管部门申请相关补偿,但主管部门仅同意补偿地上附属物损失,该方案未获张先生认可。

  2024年5月,张先生为维护合法权益,委托冠领律所处理本案,律所指派律师陈君伟担任代理人。冠领律师介入后,先对案件事实与证据进行全面核查,随后代张先生再次向主管部门提交征收补偿申请。然而,主管部门作出书面答复,明确拒绝全额补偿,因张先生不接受既定补偿标准,故亦不予支付地上附属物的补偿款。

  因张先生对答复结果不满,冠领律师随即代张先生提起行政复议。复议程序中,主管部门重申其无补偿职责的主张。对此,冠领律师针对性提出抗辩:经调查取证发现,主管部门此前曾以“案涉房屋紧邻高速高架,建设阶段存在塔吊坠物风险,通车后安全隐患突出”为由,专门向上级单位请示将该房屋纳入征迁范围,且该请示已获同意,明确适用“只补不征”政策。律师指出,上述请示行为与政策同意回复已构成生效行政行为,依法具有确定力与拘束力,主管部门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现主管部门以“申请人不接受补偿标准”为由拒绝启动补偿程序,实质是违反行政行为稳定性原则的“朝令夕改”,其答复缺乏事实基础与法律依据,已构成《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情形。

  2025年8月,上级复议机关审理终结,最终作出复议决定:撤销主管部门此前作出的答复,并责令其依法对张先生的补偿申请事项重新予以处理。

冠领律师代理山东潍坊履行补偿职责纠纷案获行政复议支持-1

冠领律师代理山东潍坊履行补偿职责纠纷案获行政复议支持-2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