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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卤鸭店老板租赁经营16年,遇强拆后维权难立案,冠领律师二审上诉推动立案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9-17 10:28:47 字体: [ ]

  傍晚的微风吹过云南德宏州一片刚被拆平的废墟,刘舜宇(化名)站在断砖残垣旁,目光牢牢锁在一块沾着淡褐色油渍的瓷砖上。那是他卤鸭店后厨墙上的砖,油渍是常年熬制鸭汤溅上的,早成了店铺经营多年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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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阵还来买卤鸭,怎么说拆就拆了?你说老板之后会搬到哪去啊?”两位路过的阿姨驻足叹息,语气里满是惋惜。刘舜宇无从回应,他哪还有心思想搬迁?眼下,维权的事就足以让他寝食难安了。

  事情要从2023年说起。那年,他店铺所在地块被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他的家人得知后,曾开心地念叨着,一家人熬了十六年才把卤鸭做成街坊熟客的念想,正好可以借着补偿款换个更大的店面,把生意做得更大些。可还没等到补偿款的影子,征收工作刚一推进,一群人就径直拆了这个店。

  拆店时,对方说:“房东已经同意拆除,你只是租户,无权要补偿”;找到房主,对方更干脆:“房子是我的,补偿也该是我的”。可这些年,他先后三次翻修、装修店铺,这些实打实的投入与损失,难道就白白打了水漂?

  反复沟通到2025年,事情仍没个结果。2025年1月,刘舜宇经过多方咨询,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指派了曹勇生律师代理此案。冠领律师很快找准当地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做被告,收集齐承包合同、营业执照、装修凭证等材料,向法院提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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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一审法院经审查,给出了不予立案的裁定,理由是:刘舜宇非房屋所有权人,无起诉资格;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其权利与强拆行为相关;纠纷应通过与房东协商等民事途径解决,行政诉讼不予受理。

  诉讼经验丰富的冠领律师认为该认定不合理,随即代理刘舜宇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冠领律师在上诉状中逐条厘清事实与法理:承包合同足以证明刘舜宇合法承租人身份,微信转账凭证能证实装修添附的实际投入,这些添附因强拆损毁,足以说明他与强拆行为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一审法院无视承包合同,仅以营业执照推断装修发生在房屋置换后,属于事实认定错误。民事途径与行政诉讼并不冲突,不能以此剥夺当事人起诉强拆的权利。

  律师进一步指出,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的权利若可能被行政行为侵害,即便不是直接“权利人”,也具备起诉资格。通常情况下承租人与强拆无直接关联,但当承租人存在重大装修添附时,便与强拆行为产生了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刘舜宇提交的证据恰好印证了这一点,一审法院以“无直接关系”驳回立案,于法无据。

  2025年8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法院的行政裁定;指令一审法院予以立案。

  这起案件提醒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妥善留存承包、装修等关键凭证,遭遇权益受损时不妨借助专业法律力量主张权利——合法权益从不限于房屋所有权,每一份实际投入都该被法律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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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