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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甘肃白银烟花厂拆迁补偿案胜诉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1-24 11:18:03 字体: [ ]

  男子经营的烟花厂一朝被拆,征收协议签完后,安置补偿尾款却杳无音讯。近期,冠领律师代理的这起甘肃白银履行补偿职责案胜诉,在冠领律师帮助下,委托人成功获得了165万元的补偿尾款及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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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霍羽的烟花厂因绿化带项目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内。霍羽与征收部门就安置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双方签订了补偿协议,约定征收方分期给予霍羽货币补偿260余万元。随后,征收方向霍羽支付了首期100万元,并组织工作人员对烟花厂实施了拆除,征收方称剩余款项于2022年度付清。

  转眼已届约定期限,征收方始终未履行履行补偿职责。于是,双方为此事又拉扯一年。心力交瘁下,霍羽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苗薇薇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先对案子进行了详细分析。根据霍羽所提供的烟花厂营业执照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证明霍羽对案涉地块及地上物具有合法来源。

  同时,律师根据《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认为,霍羽与征收方因绿化带项目建设签订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真实有效。被征收的案涉烟花厂土地已实施绿化,霍羽已履行了约定的义务。征收方虽然已支付给霍羽100万元补偿款后,但补偿尾款未按期履行义务,已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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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此,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霍羽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有关部门未履行安置补偿职责行为的事实并判令其补偿。

  庭审中,被告辩称:霍羽要求支付利息不合情理,自己未及时支付赔偿是有不得已理由的。被告称,部门财政吃紧,账户已无多余资金,被告愿意尽快支付霍羽剩余补偿款,望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对此,冠领律师反驳: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是征收方为了履行行政职责、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与被征收人就征收补偿数额等问题经过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行政协议具有合同性,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全面履行义务。纵观案情,被告未按期履行行政协议已成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霍羽要求被告支付利息损失,合乎法理。

  经审理,法院确认了被告未依照协议约定履行安置补偿职责的事实,并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条款规定,判决被告限期向原告支付补偿尾款及利息损失165万元。

  几天后,霍羽向冠领律师来电致谢,他已经顺利拿到补偿尾款及利息损失,本案就此收尾。小冠提醒,若您的财产权益在房屋征拆的过程中受到侵害,请及时求助专业律师帮您处理,以免错过维权最佳时机!

  (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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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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