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先行区甜水村每公顷最高补偿135万元,速看
7月28日,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先行区大桥片区总部经济区B-2、B-5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甜水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济南市人民政府组织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财政金融部、经济发展部、社会事业部等部门和大桥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甜水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地块1至地块3拟用于先行区大桥片区总部经济区B-2、B-5地块建设,开发用途均为商服用地。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市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2〕408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甜水村土地,位于南车村以东、以南,纵二路以西,国有储备用地以北。拟征收土地总面积2.648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648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6483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济南市区第Ⅳ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35万元/公顷;其中: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108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按照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安置。
四、安置意见
经甜水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甜水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社会保障补贴59.5868万元。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部会同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征收土地所有权现状调查确认表》《征收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现状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前书面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征地小课堂
不满意补偿标准,可以怎么维权?坚持不签署安置补偿协议会有什么后果?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也就是说,在双方就补偿协议达不成协议时,征收方首先需要对被征收人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若当事人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征地补偿决定,交出土地,且也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话,那么相关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撰稿人:姚晓婷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