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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凭空而来”的征收通告,二层小楼拆迁补偿该怎么主张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6-03 09:13:03 字体: [ ]

  “这怎么能说拆就拆呢?”黎先生喃喃自语,手里的铁锹不自觉地握得更紧了。他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建起来的房子,想到未来的生活可能会因此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一股焦虑和无助感涌上心头。那么,遭遇“凭空而来”的征收通告,拆迁补偿该怎么主张?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遭遇“凭空而来”的征收通告,二层小楼拆迁补偿该怎么主张

  在广东湛江某村的清晨,金色的阳光笼罩着黎先生家那座带小院子的二层小楼。黎先生像往常一样,在院子里侍弄着几株石榴树。回溯到十几年前,黎先生怀揣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这片祖辈生活的土地上,亲手规划、建造了这座房子。一砖一瓦,都凝结着他和家人的心血。他还记得妻子第一次看到新房时,眼里闪烁着喜悦的光芒。

  然而,村委会门口新张贴的一张《城市更新项目搬迁安置工作的通告》,打破了此时的宁静,也让黎先生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上面载明,黎先生的家被纳入征收范围。黎先生看着通告上的文字,眉头紧锁,心里充满疑惑。通告上的落款单位竟是村委会,补偿标准也低得让他无法接受。那么,当遇到这种“凭空而来”的征收通告时,被征收人该如何应对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本案中,该《通告》未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征地决定,其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征收集体土地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任何没有合法依据的征收通告,被征收人都有权拒绝。建议黎先生要保持冷静,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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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