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房屋拆迁时户主的儿女能获得拆迁补偿吗
在城市更新和土地征收过程中,有的家庭会面临拆迁补偿分配的问题。其中,一个常见的争议是:户主的儿女能否获得拆迁补偿?这涉及到房屋产权、家庭成员关系以及当地拆迁政策等多方面因素。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家住某个农村的张先生最近遇到了这样的困扰。他家的老房子被列入征收范围,拆迁补偿方案已经公示。张先生和妻子是房屋的登记产权人,但他们的两个儿子认为,自己作为家庭成员,长期居住并对房屋有过贡献,理应分得部分补偿款。然而,拆迁办表示补偿款将直接发放给产权人,即张先生夫妇。这让两个儿子感到不满,他们认为自己作为户主的子女,应当享有一定权益。
我们认为,在法律上,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首先取决于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如果房屋仅登记在父母名下,没有子女的产权份额,那么补偿款原则上属于产权人即张先生夫妇所有,子女不能直接要求分割。
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例如,有些子女虽然不在产权证上,但可能对房屋有过实际贡献,比如出资翻建、装修,或者长期与父母共同居住并承担家庭开支。一般来说,拆迁补偿协议中的补偿项目按补偿目的可以分为三种性质:对房屋进行拆迁的补偿、对实际权利人搬迁行为的补偿、对在册人口的补偿。因此,如拆迁补偿协议中有约定对实际权利人搬迁行为的补偿、对在册人口的补偿,张先生儿子是拆迁房屋的实际权利人之一或与张先生属同一户口内在册人口之一,可获得拆迁补偿协议内约定实际权利人搬迁行为的补偿、对在册人口的补偿的份额。否则,单就房屋进行拆迁的补偿而言,张先生儿子无权利获得补偿。但张先生夫妇可以通过向其儿子赠与等方式重新分配房屋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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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陈雨欣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