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平工厂拆迁补偿起纠纷,设备搬迁费该谁买单
老陈经营某机械制造厂15年,厂房是自有工业用地,手续齐全。近日因工业园区升级改造,拆迁办贴出拆迁补偿方案:对厂房建筑、土地使用权及装修损失予以补偿。老陈急了——厂里的机器设备搬运费要十几万,这钱难道要自己出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老陈2000年通过招拍挂取得5亩工业用地,建有标准厂房3000平,2005年办理房产证。2023年10月,拆迁办发布《工业园区改造项目征收公告》,补偿方案列明“房屋价值补偿按评估价、土地补偿按工业用地基准价、装修补偿按实际支出折算”,未提及设备搬迁费用的承担。
老陈拿着营业执照、设备清单(含进口机床、流水线等)找拆迁办协商:“这些设备搬一次要拆装调试,运费也要花上十几万,这笔费用是不是应该由你们来出啊?”工作人员却拿着文件说:“《补偿方案》已经经过审批了,明确‘只补偿房屋、土地及附属固定设施’,设备搬迁属企业自主经营成本,不在补偿范围内。”
现在厂子机器停转,工人陆续离职,老陈守着空荡荡的车间,既怕错过拆迁补偿谈判,又怕拖延导致设备贬值——“这拆迁补偿,到底该不该管我的设备搬迁?”
其实,老陈的诉求完全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征收房屋造成的“因搬迁、临时安置产生的损失”应纳入拆迁补偿范围。实践中,设备搬迁费需结合设备类型(通用/专用)、搬迁距离、拆装难度等评估,老陈的进口机床属专用设备,搬迁费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报告。因此,老陈可以直接就设备搬运费的问题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由拆迁办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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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许少清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