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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云南昆明不履行房屋征收补偿职责案胜诉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1-31 09:27:52 字体: [ ]

  韩修夫妇名下位于昆明的房屋于2017年被划入了征收范围,直到2023年7月,征收部门仍未对他们进行安置补偿。为此他们委托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维权诉讼。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法院判决征收部门就征收韩修夫妇的房屋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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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修夫妇名下拥有两处位于云南昆明的房屋,一处用于居住,一处用于对外经营。2017年9月,因当地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市行政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将上述两处房屋都纳入了征收范围。

  一个月后,市行政机关继续发布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要求所有被征收人应在6个月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腾空房屋完成搬迁并交付拆除。在协商补偿事宜过程中,征收部门将韩修夫妇名下的两处房屋一并以“住宅标准”进行补偿,但他们认为其中一处属于经营性用房,理应和住宅的补偿标准做出区分。双方经多次沟通后未能达成一致,韩修夫妇最终没有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名。

  韩修夫妇虽没有签字,可征收工作仍然在持续进行。几个月后,周边房屋基本都签订了协议并进行了拆除,项目施工单位随后进场开始施工。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韩修夫妇就住在一个大工地中间,不仅经营的生意几乎陷入停滞,自家更是连安居都成奢望。

  韩修夫妇多次向市行政机关投书信访,希望能早日解决房屋被征收后的安置补偿问题,但迟迟未得到回音。直到2023年7月,再也不堪其扰的韩修夫妇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李晶宁律师、董鑫蕊律师承办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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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了解韩修夫妇的诉求后,首先就征收部门是否存在违法征收问题,向有关部门申请查处,然后代理委托人向市行政机关提交了安置补偿申请,请求履行补偿职责,给予合法合理的补偿安置待遇。市行政机关签收安置补偿申请后并未作出答复。

  冠领律师随后代理韩修夫妇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

  第一,韩修夫妇的房屋已经被市行政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进行了征收,其对韩修夫妇具有补偿职责,本案征收于2017年10月开始签约,《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规定征收实施期限为6个月,至今早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市行政机关仍没有依法对韩修夫妇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属于不履行法定补偿职责。

  第二,韩修夫妇已经提交了安置补偿的申请,市行政机关在签收后,应当及时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但直到提起本案诉讼,市行政机关仍未作出答复,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市行政机关限期就征收韩修夫妇的房屋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冠领律师紧握委托人核心诉求,在维权过程中步步推进,并取得了胜诉。该判决标志着韩修夫妇多年的申诉终于登上新的台阶,正向着最终解决问题的目标大踏步前进。韩修夫妇对冠领律师非常信任,表示后续若有维权需要,一定会在第一时间联系冠领律师。(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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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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