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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久久不交付,拆迁补偿权益该怎么保障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5-16 09:30:55 字体: [ ]

  清晨的安徽蚌埠,薄雾笼罩着街巷,白先生站在临时租住的小屋窗前,望着远处若隐若现的高楼大厦,心中满是苦涩。那么,安置房久久不交付,拆迁补偿权益该怎么保障?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安置房久久不交付,拆迁补偿权益该怎么保障

  2023年8月,当棚户区改造的消息传来时,他满心欢喜,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明亮温暖的新家。街道办工作人员描绘的蓝图,让他毫不犹豫地签订了《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中白纸黑字地写明,街道办会在3年内为他交付安置房,双方还约定,若街道办逾期交付,需按照每平方米20元/月标准的两倍给予白先生额外补偿。

  然而,时光飞逝,转眼间到了2025年4月,交房期限早已过去1年半,可白先生望眼欲穿,安置房却依旧毫无踪影。这期间,白先生多次前往街道办询问,得到的却总是含糊其辞的答复,一会儿说是工程进度受阻,一会儿又提及手续问题,这让白先生心急如焚,原本平静的生活也因此蒙上了一层阴影。

  夜晚,他辗转难眠,脑海中不断浮现出妻子担忧的神情和孩子渴望稳定住所的眼神。面对这样的情况,相信大家都会心生疑问:白先生究竟该怎么办?街道办逾期交付安置房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白先生又能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对此,从法律角度来看,街道办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依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白先生的案例中,街道办未能按照《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安置房,明显违反了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白先生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街道办履行交付安置房的义务,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逾期补偿。建议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被征收人一定要保持冷静,积极收集证据,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让法律为自己的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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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