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冲破复议“不予受理”困局,冠领律师代理土地被强制清表的62户村民维权胜诉
2024年6月的一个清晨,山东菏泽某村的宁静被一阵嘈杂声打破。村东头的田地里,机器的轰鸣声与村民的惊呼声混杂在一起。当62户村民均匆忙赶到现场时,眼前的景象让他们心痛不已——辛苦种植的农作物被碾轧得面目全非,现场一片狼藉,而一旁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正指挥着清表作业。部分村民情绪激动地上前理论,混乱中与工作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有人甚至在推搡中受伤。
混乱之中,村民们从只言片语中得知,当地镇政府与村委会、街道办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将包括他们承包地在内的259.8亩土地租赁给某公司用于家禽生产经营。让村民们愤怒的是,这一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他们事前竟毫不知情,镇政府从未与他们协商,更没有征求过他们的意见。“我的土地承包证还在手里,凭什么说租出去就租出去?”村民黄书玉(化名)攥着泛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语气中满是愤懑。
为了讨回公道,2024年7月,62户村民联合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肖磊律师与实习律师陈淑娟接受律所指派后,第一时间详细了解案情。“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镇政府的强制清表行为明显违法。”冠领律师在查阅村民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现场照片后,果断建议通过行政复议途径维权。
2024年7月末,冠领律师代村民向上级部门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请求确认镇政府强制清表行为违法。然而,复议过程却一波三折。8月5日,上级部门发出《补正申请通知书》,称村民提供的土地承包证中仅有7人属于复议申请人,要求补充剩下55人承包土地的证据或利害关系证明。
由于该村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大部分已被收回,新证尚未颁发,村民们虽多方奔走,却只能多补充上1人的承包证明。8月12日,上级部门以“54人缺少利害关系证明”为由,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不能让村民的合法权益就这样被忽视!”面对复议被拒的结果,冠领律师没有退缩,而是迅速代理村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庭审前,律师做了充分准备:不仅提交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强制清表现场照片和视频,还申请法院调取村委会的土地承包登记信息。法院调查时,村委会主任和现任负责人均证实,涉案土地租赁协议涉及的土地包含原告的承包地,且协议附件中明确记载了各户所占亩数。
法庭上,上级部门辩称,原告仅8人能提供承包证,其余54人无法证明与清表行为有利害关系,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第三人镇政府也附和称,从未与村民签订租赁协议,对村民承包土地情况不知情。
对此,冠领律师据理力争:“涉案土地租赁协议本身就附有土地范围图和各户亩数清单,村委会负责人也已证实协议涉及原告土地。上级部门在未调查核实协议内容、未否定持证村民利害关系的情况下,仅凭部分村民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书,就认定全体62人的复议申请不符合条件,这是对事实的忽视。”律师指出,上级部门未履行调查职责,仅以形式要件否定实质权益,其不予受理决定明显不当。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2025年3月,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上级部门的不予受理决定,限其在60日内对村民的复议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62户村民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多亏了冠领律师帮我们坚持到底,这下我们总算看到了希望。”这场耗时近一年的维权之战,不仅为村民们争取到了重新复议的机会,更彰显了法律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如今,上级部门正依法重新处理该复议申请,而冠领律师仍在继续为村民们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用专业和坚持诠释着“以法律之剑,护百姓之权”的执业理念。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