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村民种植的树木遭强制清除,律师通过诉讼促使政府主动撤销不当复议决定
王贵生十亩杨树林倒下的那个晌午,空气中弥漫着木头的味道。推土机的履带所过之处,碗口粗的树干如同骨节般纷纷倒下,生长了十五年的树木在液压铲下碎变成了满地的狼藉。街道办工作人员的身影在烟尘中若隐若现,《限期整治通知书》上“永久基本农田整治”几个字,如针一般刺痛了他的眼睛——这片承包地明明是由荒滩改良而成的林区,何来基本农田一说?
承包证上的字迹尚在,王贵生却已辨不清土地的样貌。十五年前签下三十年承包合同时,地还泛着灰白,种粮颗粒无收。他借钱买树苗,一担担有机肥改良土质,硬是将荒滩浇灌成绿洲(树林)。林权证上印着“生态经济林”的钢戳,每年砍伐量严格按规程备案,枝干卖给家具厂,嫩叶供给养殖场,这片林子撑起了全家生计。
他攥着林权证来到街道办,办事员却从档案袋抽出一张卫星图:“去年国土变更调查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种树违法。”补偿二字无人提及,只有满纸政策术语: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耕地“非粮化”整治、违建清零...王贵生的耳朵嗡嗡作响,只看见对方嘴唇开合间,十五年的血汗化作轻飘飘的“不予补偿”。
王贵生蹲在树桩间,他记得杨树苗初栽时羸弱如秧,旱年用板车拉水浇灌,涝时挖排水沟到深夜。如今树干已可作栋梁材,按当地补偿标准,杨树每棵应赔三百元,十亩千余棵树本该兑出三十余万生计钱。可街道办的《限期整治通知书》送达时,他正在外地求医,归来只见满地残枝——所谓告知,不过是张贴在村委宣传栏的一纸通告。绝望之际,王贵生在家人的建议下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李晶宁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立即着手对案情进行全面梳理,逐一核查案件的时间线、涉及的行政主体行为及相关证据材料,对每一份书面文件、现场记录都进行了细致研判。同时,律师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方行政程序规定,精准定位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
在厘清案件全貌后,律师明确了争议焦点:街道办的强制铲除行为是否履行法定告知程序,其作出的补偿答复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畴,以及该答复对王贵生的财产权益是否构成实质影响。基于此,律师制定了分阶段维权策略,首要步骤便是针对街道办的行政行为,协助王贵生启动行政复议程序,力求通过复议环节纠正不当行政行为。
2024年10月,律师正式代理王贵生向复议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却不料被以“答复不属于复议范围”为由驳回。面对这一结果,冠领律师认为该驳回理由存在明显法律适用偏差:街道办的强制铲除行为未提前履行告知、听取陈述申辩等法定程序,已然违反行政程序正当原则;而其作出的补偿答复直接涉及王贵生的财产处置与补偿金额认定,实质上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直接影响,完全符合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绝非单纯的信访答复。
随后,律师果断代理王贵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事实,系统提交了调查笔录、现场铲除前后的对比照片、街道办作出的书面答复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时,结合《行政诉讼法》中关于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规定,清晰指出:原复议决定将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答复排除在复议范围之外,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街道办以“种树违法”为由简单行事,既未依法履行补偿职责,也忽视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均应受到质疑。
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与法院保持积极沟通,及时补充相关材料和意见。在证据面前,复议机关意识到自身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确有错误。2025年5月,复议机关主动撤销了此前的不当复议决定。
同日,王贵生在律师的建议下,以所诉行政行为已不存在为由,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经法院审查后,认为王贵生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许撤诉。至此,在冠领律师的专业代理下,王贵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一场行政纠纷通过法律途径得到了圆满解决。(文中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毛梦遥
审核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