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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部分补偿款无依据,拆迁补偿遗漏如何通过复议维权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9-29 09:53:13 字体: [ ]

  重庆江北区的赵阿姨拿着部分补偿款,心里却满是不安——2003年房屋被征收强拆,虽领了些钱,却始终没有完整的书面补偿文件,多项拆迁补偿更是被遗漏。2024年委托冠领律师维权后,经行政复议,2025年上级部门责令征收部门限期作出补偿决定,她的补偿争议终于有了法律解决路径。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领部分补偿款无依据,拆迁补偿遗漏如何通过复议维权

  2003年,赵阿姨3531.15平方米的砖混房及5000余平方米的彩钢、石棉瓦房被纳入征收范围。因对拆迁补偿标准不满,她未签补偿协议,房屋随后被强拆,仅领取了部分统一发放的款项。多年来,她始终没有拿到完整的补偿安置文件,认为房屋面积、相关费用等多项补偿被遗漏。2024年,赵阿姨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维权。

  2024年11月,律师代赵阿姨向征收部门邮寄《安置补偿申请书》,提出补全补偿诉求。2025年1月,征收部门以“补偿已完毕”为由拒绝,称其主张无依据。律师随即代理申请行政复议,指出核心问题:集体土地拆迁补偿以“户”为单位,赵阿姨家户主未签安置协议,征收部门既未达成协议也未作出补偿决定,仅以《回复函》搪塞,完全未履行法定职责。

  2025年,上级部门采纳律师意见,责令征收部门限期履职。这一结果终结了赵阿姨“收钱无依据”的困境,即将出具的补偿决定需明确所有拆迁补偿内容,彻底打破了征收部门的推诿。“终于不用再拿着零散的钱糊涂维权了,补偿该有哪些清清楚楚。”赵阿姨说道。

  此案提醒,拆迁补偿需以书面协议或决定为依据,征收部门不得仅以“部分付款”为由主张补偿完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应出具完整补偿文件,当遭遇补偿遗漏、无依据收款时,保留付款记录、委托专业律师申请复议,是追回拆迁补偿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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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稿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