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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贵州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重审胜诉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1-29 15:10:43 字体: [ ]

  2023年8月,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经重审后胜诉。张明远起诉贵州某县农业农村局,要求撤销该部门对委托人王志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行为。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张明远的诉求。冠领律师介入案件申请再审后,再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并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张明远在重审过程中申请撤诉,王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最终得以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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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志、张明远均系贵州省自治州下某农村村民。上世纪九十年代,王志通过分家取得了一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他想去城里打工,于是将土地委托给哥哥,通过两次签订换地合同,调换给了张明远用于经营养殖场。

  2017年12月,当地村委会开展第三轮土地承包,依据1998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统计表,仍将上述土地交给王志承包,并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当地农业农村局随后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019年,王志通知张明远返还土地。张明远认为,当年双方签订了换地合同,应一直生效,他合法享有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王志无权要求他返还。

  王志见沟通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返还原物之诉,要求张明远归还土地。该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王志的诉求。

  2021年11月,张明远见案件发展对自己不利,于是转而起诉农业农村局,以换地合同为依据,要求撤销当年给王志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行政行为。

  一审过程中,王志作为本案第三人,向农业农村局申请调取土地承包合同书、土地承包登记簿、公示无异议声明书等材料时遭拒,未能及时向法院提交证据,结果一审法院认定王志未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缺乏颁证的前提条件,判决支持了张明远的诉求。

  王志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并提交了一审时农业农村局未能如期提供的证据材料,但二审法院将这些证据视为农业农村局提交的证据,以举证超期不予接纳,也未对新证据开庭质证,最终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

  王志对二审结果备感失望,明明是自己承包的土地,怎么竟因为证据问题要归属他人呢?虽然维权希望逐渐渺茫,王志仍下定决心要做最后一搏,为此他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请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办理行政纠纷案件经验丰富的杨芳娟律师承办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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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深入研究案情后,发现一、二审判决中,并没有审查换地合同的效力,遗漏了诉讼请求,且未对新证据质证,存在程序违法。冠领律师以此为突破口制定出诉讼方案,通过申请信息公开全面收集证据后,代理王志向法院申请对本案进行再审。

  冠领律师结合案情事实、证据材料向再审法院提出:

  首先,换地合同并非是王志与张明远签订,张明远在无其他证据证明其属于该土地权利人的情况下,应视为与本案被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颁证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他直接诉请撤销颁证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其次,农业农村局作为一审被告不适格,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的登记信息显示,该证是由当地县行政机关颁发,而非农业农村局,因此其作为一审被告系主体不适格,依法应裁定驳回起诉。

  最后,颁证行为发生在2017年,而张明远于2021年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显然早已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依法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再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判决,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在重审过程中,冠领律师积极与法院、行政机关等联系,说服它们意识到本案存在主体不适格、超过起诉期限等问题,通过它们做张明远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其申请撤回起诉,王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终于得以保全。

  本案双方当事人互相纠缠多年,矛盾错综复杂。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抽丝剥茧厘清案情,抓住一审、二审法院违反法律程序的痛点,一锤定音帮助王志解除了权益风险状态,使多年悬而未决的土地承包纠纷,终于有了向前推进解决的法律基础。(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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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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