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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安徽亳州信息公开案复议成功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3-27 09:56:28 字体: [ ]

  安徽亳州村民王兴想知道自家宅地基是否涉及征收,于是在2023年10月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提交了信息公开申请。对方未及时进行答复,冠领律师遂代理王兴向当地县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复议机关作出决定:确认自然资源部门拖延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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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兴系安徽省亳州市某村村民,在当地拥有一处宅基地。2023年10月初,他听邻居说政府正推进城镇开发,村里的土地很有可能被划入征收范围。王兴急忙跑到村委会询问具体情况,但被告知并未接到相关通知。

  王兴回家后越想越放不下心,便将此事说给了家人,儿子听完后表示土地与土地之间的性质不同,有的属于集体土地,有的属于国有土地,在征收时补偿标准不一样,不知道自家宅基地属于哪种性质。

  这一问把王兴问住了,他也对这些专业名词的含义也不了解,心里没谱,于是愈发感到焦躁。儿子遂建议他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王兴深以为然,经多方比较后选择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韩冬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与王兴深入沟通后,整理了他想了解的事项,然后代理他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上述宅地基所在地块的土地性质、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审查意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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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底,自然资源部门签收了上述申请表,但未在20日法定期限内作出任何答复。

  2024年1月,冠领律师代理王兴向当地县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告知申请人。现自然资源部门既未作出答复,也未告知延长答复期限,已构成行政不作为。

  在复议过程中,自然资源部门向王兴邮寄了《申请信息公开答复》,载明王兴的宅地基所在地块,不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并辩称其已在职责范围内履行了信息公开职责。

  冠领律师反驳指出:自然资源部门于2023年10月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于2024年1月方才作出答复,其履行职责的期限已经超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期限,属于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县行政机关经审查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2月作出复议决定:确认自然资源部门拖延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帮助王兴查明了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了他的知情权,有助于他更好地规划以后的生活。(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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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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