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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陕西西安诉不履行行政处理职责案胜诉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3-01 09:21:19 字体: [ ]

  陕西西安某村民在土地被征收多年后,发现自己被补偿的土地亩数有误,所得补偿金额偏低。2023年,在自身维权不利的情况下,他委托冠领律所代理维权。冠领律师承办案件后,为帮村民收集案件信息,代理其向村委会、镇政府递交了申请,并于之后通过诉讼帮助村民获知了相关信息,实际维护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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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朝是陕西西安某村村民,2005年他使用的近7亩土地被相关部门征收。多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孙朝得知自己的补偿金额比其他村民都低,详细比对后他才发现自己被少补偿了亩数。之后,他多次与签署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村委会沟通这一问题,但一直未得到解决。

  2023年,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孙朝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了解情况后,指派了诉讼经验丰富的李晶宁律师承办此案。

  由于多年来孙朝都是与村委会口头沟通的,手上没有任何书面文件,所以冠领律师接案后需要先通过法律手段获取有利信息。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冠领律师向村委会申请了村务公开,要求其公开与征地项目有关的村务情况,包括孙朝土地所涉及项目的征收情况、《补偿协议书》、补偿安置资金的拨付及使用情况。但村委会却称现存档案资料无上述材料。

  于是,冠领律师向上级部门镇政府递交了《村务公开申请书》,请求镇政府调查核实,并责令村委会对上述事项予以公开。见镇政府未作出相应动作,冠领律师随即以镇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镇政府履行自身的行政处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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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诉讼后,镇政府走访了孙朝。同时,村委会也向镇政府作出情况说明,提交了1998年的土地分配账本,证明补偿协议中对孙朝的补偿亩数准确,且村委会不存在未公开的情形。之后,村委会从其他部门调取了相关资料,对相应事项进行了具体回复。

  诉讼中,法院以此认定镇政府已履行法定职责,孙朝已实际获得村委会答复书,作出了裁定驳回起诉的《行政裁定书》。然而,这与事实不相符。为了避免日后纠纷,冠领律师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

  冠领律师指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对村民反映的有关村务公开问题,镇政府负有调查核实、责令公布或改正的职责。结合镇政府走访的时间、相应回复的作出时间,本案不能认定镇政府在收到孙朝所提交的《村务公开申请书》后,已进行调查核实,并对调查结果进行评判后,作出是否责令公开的相应行政行为。

  二审法院查明事实后,最终裁定撤销原审法院的行政裁定,并指令原审法院继续审理。在这起诉讼中,冠领律师以有力的手段、扎实的功底,实际帮助孙朝收集到了相关信息,孙朝可据此继续维权。(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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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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